不定居一處
絕大多數的人辛勤奮鬥一生的目的,就是為了能夠享有安穩與富裕的生活,而親情、情愛、財富、地位、名聲、健康與安定的生活環境,一向是被人們視為富裕的象徵與安穩的保障,所以世人才會為了追求「安穩的保障」而相互爭鬥,作種種惡行,起種種苦惱。由於 佛陀的教導在於讓人能夠明見五蘊無常的事實,並從無常的明見中了知貪愛招苦,進而可以遠離貪愛、不生妄取、繫著,而人就可以因此而息止未來的生、老病死苦,所以「明見無常」及「遠離貪愛、取著」的修行,就成為佛法的核心。
修學佛法者分為出家僧伽與居家行者,若就出家修行與居家修行的差別來看,兩者的差異並不是在「佛法的認識」上有所不同,而是在「離貪的實踐」上有著徹底實踐與部分落實的分別。若以「明見五蘊無常」而言,不論是居家行者或是出家僧伽,都可以依著「四念處」的修習,即於此生現見五蘊無常,無常故貪愛則苦,進而遠離貪愛、取著,正向於解脫。然而,對於一個居家修學佛法的人來說,即使對於佛法有著正確的認識與深入的體會,只要過著受用親情、情愛、財富及安定的生活,不論原因是基於「對安穩生活的期待與欲求」,或是因為必需擔負起「親情的責任與義務」,甚至只是「想要過著無所拘束的生活」,都會因為「不得不回應與滿足眷屬的需求」,以及為了「爭取能夠維護安定生活所需要的一切」,而無法完全契合遠離貪愛、取著的修行生活,使得此生難以徹底的息止生、老病死苦。因此,居家修學佛法的人,雖可以達到明見五蘊無常、貪愛則苦的修行,但卻因未能真正捨除貪愛與取著,而無法通達徹底的解脫,所以 佛陀說:「純一滿淨具梵行者,謂善知識」,而不認為「半梵行者」是善知識1,並且最多只能證得阿那含,無法在此生證得圓滿的阿羅漢。
反之,出家僧伽的修行,除了如同居家行者一樣修學「四念處」以現見五蘊無常、苦,進而遠離貪愛、取著以外,最主要的修習就是徹底的捨離「親情、情愛、財富、地位、名聲、健康與安定的生活環境的爭取及佔有」,這也是出家僧伽及居家行者的差異所在。因此,出家僧伽不僅必須遠離親情眷屬與男女情愛,也必須終生不受取、積蓄、使用錢財,不追求名聞及權位,更不可為了「生命的安穩與生活的保障」,而尋求能夠維護安定生活的環境,過著「定居一處」的生活。所以,僧伽雖可以受用居家信士的飲食、衣服、臥具、醫藥或林園淨處等種種維持生活的供養,但卻不可揀擇供養,也不可受取、積蓄過逾的布施以防備未來所需,或是以林園、道場、精舍為終生的住所,過著「如同居家」的生活。
在佛教初起於印度的時代,早期的僧團是過著流浪的托缽生活,不僅無有錢財,也無有固定的住所。爾後,居住於舍衛國的給孤獨長者為了能親近 佛陀修習佛法,但是流浪的僧團卻無法滿足給孤獨長者的需要,所以給孤獨長者在舍衛國建了一座林園精舍,專門提供遊化十方的僧團一個暫時安住的所在,而給孤獨長者也就可以明確的找到僧團的所在,並得以親近 佛陀與僧伽了。這個林園精舍就是有名的祇樹給孤獨園,意思是樹林由原地主祇陀所供養,而土地則是給孤獨長者所布施。然而, 佛陀與僧團雖接受了給孤獨長者所供養的林園精舍,並且常常在此林園弘揚佛法,引化眾多的僧、俗二眾,但是 佛陀與僧團並不因為接受林園精舍的護持而過著「定居一處」的生活,在於短期性的安住、靜修及弘法之後, 佛陀與僧眾就離開林園,並繼續過著「隨處安居,遊化十方」的生活。
所以,出家僧伽雖然可以為了弘法與靜修的需要,接受居家信士自發性的護持林園精舍與道場,但不可將用於弘法的道場──十方物,當作是供養僧伽的「僧伽物」,也不宜將布施予僧伽使用的精舍林園,作為終生定居的住所。因為出家僧伽的修行重點,除了明見「五蘊緣生、無常,貪愛故苦」的禪觀以外,就是徹底實踐離欲的生活,直接面對變遷不定的世間,進而在這樣的生活中,實際且深刻的體驗無常、磨滅、變易的事實,淬煉出堅毅、果敢的意志,形成不貪求名聞利養、不為貪愛束縛的人格,得於此生正向解脫。
反之,安定的定居生活,容易讓僧伽在過著如同居家一般的「安定」生活下,逐漸的喪失面對「無常、變易、不定的生活」的勇氣,也會使得僧團為了保有「安定的生活」,而汲汲營營於如何掌握護法與供養,進而形成一個如同企業集團的宗教組織,以及類似行政制度的僧伽體系。如此一來,固然在宣揚信仰與維繫信眾的支持上大有助益,但卻無助於無常的體驗與離欲的實踐,也無法令信眾對僧伽產生真正的信賴與仰敬。
因此,中道僧團雖是菩提伽耶內覺禪林的住持僧團,但不受用專為十方大眾使用的布施,也不將內覺禪林當作定居的處所,依然以「不定居一處、常行遊化」的方式來自學與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