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正覺後2457年/西元2025年

中道僧團簡介

中道僧團(Sambodhi Saṅgha)的「中道」一詞原出於佛說,在 佛陀正覺之前,指的是「離於逸樂及苦行的生活」,當 佛陀正覺以後,「中道」所指的是「離於無明、妄執的正道」,也就是「正覺因緣法而向於圓滿菩提」的正道。中道僧團是以南傳《相應部》與北傳《雜阿、經》當中傳誦的『七事修多羅』為修證依止的僧團,『七事修多羅』包括「因緣相應」、「食相應」、「聖諦相應」、 「界相應」、「五陰(蘊)相應」、「六處相應」、「(四念處等)道品相應」,這是初始經典結集所集成的原始法藏。此外,中道僧團在臺灣、美國、馬來西亞等地,創立原始佛教會及中道禪林,擔任領導內學與弘化事務。

中道僧團導師為隨佛尊者,經過四十年的修 學,特別是「佛陀原說」的探究、考證及還原,在2008年已經清楚的還原了釋迦佛陀原說的經法、禪法及一乘菩提道次第。隨佛尊者積極的在各地傳揚「佛陀原說」,教法內容包括「依六處分位的正統十二因緣法、十二因緣觀」,還有「七覺分」原本的內涵及禪修次第,顯現「修七覺分,究竟四聖諦三轉、十二行」的完整 菩提道次第,更再次為世人說出「修七覺分統貫三十七道品」的完整修證方法,隨佛尊者將自部派分裂以來,已隱沒二千二百多年的「佛陀原說」,重新的顯彰於世 間,為佛教作出了極為可貴的貢獻。

由於史實中的 佛陀,未曾說女性須經由「女轉男身」才可以圓滿菩提(此為印度耆那教的思想),主張男女兩性皆能平等的體證圓滿的解脫,所以中道僧團是重視「兩性平等」的僧團,同時也主張性別平等與僧團倫理應當平行並重,不可偏執於一方。特 別要說明的是:由於奉行四聖諦、因緣法、三十七道品為菩提正道的南傳佛教,在數百年前已經斷失了「比丘尼」的傳承,以致無法如法如律的傳授比丘尼戒,使得 目前依止四聖諦的南傳僧團中,已經無有比丘尼僧團的存在。因此,目前由中道僧團住持弘化的菩提伽耶內覺禪林,當中近學的女性出家者只有「十戒尼僧團」,任何關於女性的近學與安止,皆由「十戒尼僧團」負責,並接受女性出家者的依止及共學。

中道僧團的修持,重視因緣法的正見與身心的覺觀,還有離貪生活的落實。中道僧團與十戒尼僧團以常年禪觀的方式修行,奉守終生不受取、不積蓄、不使用金錢,也沒有代為收受、管理金錢與供養的「淨人1」。中道僧團的僧伽不主動向人索求供養與護持,受取食物的方式為居家信士自行辦食供養於僧前,以及托缽化食於市、受請供養,僧眾雖是隨施受用而不揀擇食物,但為了遠離殺生及物癮的束縛,所以不受用魚、肉、煙、酒、檳榔,還有許多消遣性食品,如咖啡、可樂、汽水、茶、糖果……等零食也不受用,這是為了遠離無謂的口腹欲求,並且多餘的飲食、衣服、臥具、醫藥供養也不受用。此外,中道僧團的僧眾只有在為人說法前受取供養,在於說法後則不受取布施供養。

中道僧團雖擔任著內覺禪林的住持與弘化的職責,但不以內覺禪林為「定居」之處,而是遵循 佛陀的教誨,力行「不定居一處,遊化十方,引度世人」的生活來修行。僧眾除了輪流擔當道場的弘法事務,也隨處遊化的潛修與度眾。當僧眾遊化各地時,有時小住於信士提供之淨處,有時小住於各地的山林、公園、寺院,或是寺廟所屬的淨地與廊下,只依著缽、席、帳、傘的隨處安住與禪觀,並且每年不定期的在墳塚間禪修

中道僧團常年在「菩提伽耶內覺禪林」與台灣各地,宣揚四分修多羅中的「菩提修證次第」與內覺禪法──七覺分,不論是多人受學,或是一人求法,無不盡力的引導、勸勉、教授,或納受近學與出世修行,俾使眾生得正法律的利益,令佛法日益昌隆。


【註解】

  1. 淨人:在目前的南傳佛教中,凡信士欲供養「不捉持金錢」的出家人,則可將金錢托付予某位人士,請此人代為買辦物品供養法師,或是讓法師在有所需要時,可直 接向此受托管金錢者要求事物的買辦與護持,而此受托者通常是由法師所信賴的男性專任,並被稱為「淨人」。由於此種方式,實近乎於法師有著專為其保管「錢 財」的人,並且是專為法師的需求而服務與買辦的人,似乎已不同於「不受取、使用金錢,隨欲而求」的離欲修行,所以中道僧團不使用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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