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取钱财
僧伽的修行是以正觉丶离欲及解脱为道,生活诸事中以受用合度丶少欲知足为念,如果不是生活中所必要的事物,如金钱丶珠宝丶古玩丶艺品或过逾四事等, 佛陀教诫僧伽不应受取。如 佛陀曾为摩尼珠聚落主说:「沙门释子自为受畜金银丶宝物者,不清净故。若自为己受畜金银丶宝物者,非沙门法,非释种子法」1。
由於今日的社会是个分工极细的工商业社会,金钱是人力与物资活动的价值代替品,所以现代人是以金钱活动作为生活的活动媒介与工作重心。因此,现代的居家善士习惯以「金钱的供养」来代替饮食丶衣服丶卧具丶医药丶生活日用诸物等「实物的供养」,而绝大多数的僧伽也习惯以「接受金钱的供养」来替代「实物的受施」。
基於金钱的供养往往钱币面值会超乎实际上的需要,再加上金钱能够依照受持者的心理欲求,而随意的换现成实物或服务,不用受制於实物的不可变现性,并且金钱可以方便的积聚丶移转丶变现与长期持有,不同於「实物」有着保存丶管理丶积聚丶移转与变现上的困难。相较之下,「受持金钱」比起实物的供养更能满足人们内心的欲求,再加上众多的居家善士也习惯以金钱供养僧伽,所以造成古今的僧伽对於金钱的受取丶积蓄多有争议,有认为可受取金钱者,也有坚持不受取金钱而严持律戒的僧伽。
受取钱财的作法,从 佛陀灭後百年就已经存在於佛教内了,同时也是佛灭後造成僧团论争的主要因素之一,可说是历史悠久,不仅一般的居家善士们习以为常,连多数的僧伽也觉得「有何不可」,所以也就「积非成是」且「方便无碍」了。然而,金钱的随欲变现性,事实上是有碍於离欲的修行,如 佛陀就规范出家弟子受取饮食供养时,不可以拣择食物,也不可以蓄积过逾的食物丶衣物或日用,所以对於可以随欲变现丶方便长期积蓄的钱财,僧伽应当不受取丶积蓄丶使用,才有助於离欲的修行。
今以实践原始佛法为本的中道僧团,笃实实践於正觉丶离欲之道,为了落实如法受用四事,不受过逾与无益的布施丶不随欲而得,所以不论是金钱丶珠宝丶古玩丶艺品,以及过逾的饮食丶衣服丶卧具丶医药及日用诸物,还有为了满足口腹之欲的消遣性饮食如槟榔丶咖啡丶茶丶可乐丶汽水丶零食等,或是可以麻醉身心令成物瘾而不得自制的麻醉药品丶香烟丶酒等,中道僧团一律不受取。